公告日期:2020-04-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目的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三)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的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之间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三、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一) 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 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三) 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四) 分配条件: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本章程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五) 可分配利润:公司按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可供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六) 现金分红最低限: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七) 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全体股东参与分配的比例、违规分配的退还、禁止参与分配的股份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八)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变更发表意见。(九)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十)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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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000711股吧 http://000711.h0.cn公司名称:京蓝科技
股票代码:sz000711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软件服务
所属地区:黑龙江
公司全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inglan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简介:京蓝科技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生态环境领域的绿色智慧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运营服务商。公司根据“智慧生态运营服务、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生态云服务、企业级创新孵化器、产业投资”五位一体的大产业战略发展布局,将智慧生态、产业投资及互联网充分结合,积极探索...
注册资本:10.2亿
法人代表:郭绍增
总 经 理:郭绍增
董 秘:郭绍增